基本须知
− 请阅读德国驻华使领馆网站上“长期居留常见问题” FAQ中的相关提示,作为对本须知的补充。
− 申请人须通过本网站提前预约面签时间并亲自递交签证申请。
− 非德语或英语的文件必须附上翻译件一并提交。
− 申请时必须出示个人基本情况相关文件、证书、文凭等材料的原件。 提交申请后,原件将退还给申请者。
− 使领馆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其它材料。
− 签证通常需要获得德国联邦劳动署的批准,如有必要,还需要获得德国当地主管的外国人管理局的批准。只有在收到上述批准后才能签发签证。
− 为简化签证申请程序,您的雇主可以提前向德国联邦劳动署申请预先批准。详情请登陆 www.arbeitsagentur.de. 您的雇主也可以联系其主管的外国人管理局,办理专业人才入境签证的加快程序。
− 正常处理时间约为 4 周,个别情况下会更长。 建议尽早申请,最早可提前六个月递交签证申请。
− 请勿在正常处理时间内询问签证进展状态。 这样只会额外增加签证处的工作,因此相关问询将不予答复。
